海洋光伏电站的发展是突破沿海省市土地约束与新能源发展的关键。“双碳”背景下,沿海地区加大开发海上新能源项目,山东省在海上光伏开发和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中长期视角看,漂浮式海上光伏电站较桩基式更具经济性、应用场景更广泛且环保问题较小,或是未来主流。漂浮及锚固环节将最为受益。建议关注漂浮系统(HDPE制品):纳川股份、阳光电源。锚固系统:巨力索具、亚星锚链。
政策推动,海上光伏迎高光时刻:
继强调“双碳”目标后,2021年10月,陆续印发了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意见和行动方案,提出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在此驱动下,我国各沿海省份积极响应党中央实现“双碳”的目标,陆续着手重点发展海洋光伏产业。
土地资源限制沿海地区光伏发展,山东省在海上光伏开发和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2022年4月明确提出对海上光伏项目进行海域使用金减免(不超过20%)及针对海上漂浮式光伏电站财政补贴(2022—2025年分别按照每瓦1/0.8/0.6/0.4元进行补贴),2022年7月明确指出海上光伏建设基地总规模达42GW,其中海上光伏场址装机规模为23.6GW,其余为风光同场。若山东省的推进效果较好,预计其他沿海省份或将跟进。
海上光伏:漂浮式电站的主战场。
海上光伏电站分为桩基式和漂浮式两种,现阶段以桩基式为主(滩涂、潮间带);目前海上漂浮式电站建设还处于从0到1的过程,判断明年将有项目落地。当前海上漂浮式光伏造价较高,但未来均有较大的降本空间:1)参照内陆水面漂浮式光伏电站降本曲线。长期视角,海上漂浮式的浮体及锚固系统成本或可降低50%左右;2)装机容量增加带来规模效应使总体单瓦成本降低,提升I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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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效率角度,水上光伏发电量较陆地光伏高5%-10%:
海上漂浮式电站在海上浪大风大及微生物等问题均有成熟的解决方案,新加坡已有规模化商业项目落地;当前大规模应用的核心制约因素是投资回报率因素,今年山东省给予海上漂浮式光伏电站1元/瓦补贴(每年有退坡)以鼓励其发展。在不考虑补贴情境下,业内测算某海上漂浮式电站全投资IRR可达7%,随着成本下降,回报率仍有提升空间。从中长期视角看,海洋场景中漂浮式较桩基式更具经济性、应用场景更广泛且环保问题较小,或是未来主流。
乐观假设下,仅山东省海洋光伏电站浮体及锚固市场空间或可达272亿元及19亿元:由于海洋的作业环境较内陆水域更恶劣,对相关系统的要求更高,且海洋漂浮式光伏电站处于起步阶段,故我们假设2022年海洋漂浮式光伏的造价成本与内陆漂浮式早期成本一致,测算得山东省海洋光伏电站浮体及锚固系统的市场空间分别为272亿元和19亿元;若后续其他沿海省市跟进漂浮式光伏建设,则相应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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